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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之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用词汇使用的公告声明

时间:2023-06-04 16:34:40 作者:小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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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并于2019年颁布),我司全面支持并遵守关于禁用词汇和极限词的使用规定。即日起,我司网站及其他平台所使用的此类词汇,均视为无效,不作为商品描述或公司介绍的依据。

        尽管我们的网站新闻和产品众多,我们会尽全力避免使用新广告法中的敏感词和禁止词。这些可能出现在标题、包装、产品介绍、图片、详情页等地方。对于这些地方如果有任何涉及这类词汇的情况,我们在此声明全部失效。任何客户在浏览网站时,都表示默认接受此声明,该声明不作为我们公司及商品描述的依据。

        我们已对网站和第三方平台的内容进行了排查和清理,如果仍存在“极限化”用语,在此声明全部失效。任何人浏览本网站或与网站所属单位(第三方平台)联系,都表示默认接受此声明。我们不支持任何以“违禁词”为借口进行投诉或以违反"广告法"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

        我们将逐步修正并完善那些不明显区域和未检查到的区域。但是,人工排查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因此,我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极限用词赔付要求或打假名义进行的网络欺诈。维权是双向的,我们恳请新老客户理解并支持我们的立场,并与我们的客服联系,帮助我们更好地完善我们的服务。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进行更改、删除或解释。我们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并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沧州邦之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202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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